青海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教学指导意见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9-29   浏览次数:168

  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以下简称《课程方案》)和《青海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全省普通高中教学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和教学以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为指导,以《课程方案》及各科课程标准为依据,以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为宗旨,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促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变革,努力满足每个学生终身发展的需要,全面落实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规范课程教学行为,推进教育教学创新,努力形成具有我省特色、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课程教学体系。
  二、课程结构与设置
  (一)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学习领域: 含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方面。
  科目:每一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八个学习领域共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科目,以及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
  模块: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
  (二)课程设置
1.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安排如下: 
学习
领域
科 目
必修
学分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学分
周学时
学分
周学时
学分
周学时
语言与
文学
语文
10
8
4
8
4
4
5
外语
10
8
4
8
4
4
5
数学
数学
10
8
4
8
4
4
5
人文与
社会
思想政治
8
4
2
4
2
12
12
历史
6
4
2
4
2
地理
6
4
2
4
2
科学
物理
6
4
2
4
2
10
化学
6
4
2
4
2
生物
6
4
2
4
2
技术
信息技术
4
2
1
2
1
2
1
通用技术
4
2
1
2
1
艺术
音乐
3
1
1
1
1
1
1
美术
3
1
1
1
体育与
健康
体育与
健康
11
4
2
4
2
3
2
综合
实践
活动
研究性
学习活动
15
6
2
6
2
3
2
社区服务
  2
  三学年至少10个工作日
  社会实践
  6
  2
全年至少1周
  2
全年至少
1周
  2
全年至少1周
  学校课程(选修学分II)
  2
  1
  2
  1
  2
  1
 
2. 民族高中课程设置安排如下: 
 
学习
领域
科 目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学分
周学时
学分
周学时
学分
周学时
语言与
文学
民族
语文
8
8
4
8
4
4
5
汉语
8
4
4
4
4
2
5
外语
8
8
4
8
4
4
5
数学
数学
10
8
4
8
4
4
5
人文与
社会
思想政治
8
4
2
4
2
12
12
历史
6
4
2
4
2
地理
6
4
2
4
2
科学
物理
6
4
2
4
2
10
化学
6
4
2
4
2
生物
6
4
2
4
2
技术
信息技术
4
2
1
2
1
2
1
通用技术
4
2
1
2
1
艺术
音乐
3
1
1
1
1
1
1
美术
3
1
1
1
体育与
健康
体育与
健康
11
4
2
4
2
3
2
综合
实践
活动
研究性
学习活动
11
6
2
6
2
3
2
社区服务
2
三学年至少10个工作日
社会实践
6
2
全年至少1周
2
全年至少
1周
2
全年至少1周
学校课程(选修学分II)
2
1
2
1
2
1
 
  说明:
  1.本课程设置方案是对所有普通高中课程开设的基本要求,但不是学生课程选修的最低要求。必修课程所有学生必须修习,选修课程由学生自主选择修习。
  2.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11周。社区服务一般安排在课余时间、周末或节假日。原则上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周5天上课,周学时数不超过35。每学时一般为45分钟。高一、高二年级每周有3学时机动时间(含班团活动时间),学校可自主安排。
  3.必修和选修I的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2学分。语文、数学、外语每个模块在一个学段内完成。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的有关科目每个模块一般在一个学期内完成,必要时可在不增加学时的前提下,在本领域内将有关科目学时打通使用或调整开设顺序。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每个模块为18学时。
  4.学校可根据需要调整技术领域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的开设顺序。
  5.艺术领域每周开设1学时。音乐和美术可隔周开设。
  6.研究性学习活动高一、高二年级每周3学时,2学时在课内实施,一般连排使用;1学时安排在课余和假期时间进行,以学生自主完成为主。
  7.学校课程主要指《课程方案》 “选修II” 的内容。学校可以围绕各学习领域自主开发和安排至少12个模块的教学内容,学生可选修其中6个学分的模块。
  8.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在选修课程中获得28学分,其中学校课程至少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修更多课程,获得更多的学分。
  三.教学内容
  高中教学内容既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所有学生的共同基础,又要有利于为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奠定不同基础。学校要在保证使学生修满必修学分的前提下,按科目设计多样的、可供不同发展潜能学生选择的课程内容。
  1.普通高中三学年课程内容安排建议如下: 
学习
领域
科目
高一 年 级
高二 年 级
高三 年 级
上学期
下学期
上学期
下学期
上学期
下学期
语言
与文
语文
语文1~2
语文
3~4
语文5,从选修模块中至少选择开设1个模块
从选修模块中至少选择开设2个模块
从选修模块中至少选择开设2个模块
英语
英语1~2
英语
3~4
英语5~6
英语7~8
从选修系列I和系列II中至少选择开设2个模块
(可以选修系列II模块补充)
数学
数学
数学1~2
数学
3~4
数学5
文科:选修1-2和系列4中2个专题;
文科:系列4中1个专题;
文科:选修1-1
理科方向:选修2-2、2-3
理科:从系列4中至少选择开设3个专题
理科:选修2-1
为进一步的升学需求,文理科在选修系列4中共同开设4-1:几何证明选讲;4-4:坐标系与参数方程;4-5:不等式选讲三个专题.
人文
与社
思想
政治
思想
政治1
思想
政治2
思想政治3
思想
政治4
文科倾向:思想政治选修经济学常识、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2个模块历史选修(二)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和(三)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2个模块地理选修5自然灾害与防治和选修6 环境保护2个选修模块
历史
历史(I)
历史(II)
历史(III)
选修(一)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地理
地理1
地理2
地理3
选修3旅游地理
 
科学
物理
物理1
物理2
从选修11、2-1、3-1中至少选择开设1个模块
从选修1-2、2-2、3-2中至少选择开设1个模块
理科倾向选修:从物理2-3、3-3、3-4、3-5中至少选择开设2模块;
化学
化学
必修1
化学
必修2
文科倾向:选修1
理科方向:
选修4
理科方向:
选修5
理科倾向:
选修1
生物
生物
必修1
生物
必修2
生物
必修3
理科倾向:选修1
理科倾向:
选修3
技术
信息
技术
信息技术基础
从选修模块中至少选择开设1个模块
有条件的学校从通用技术其他选修模块中可选择开设1个模块
通用
技术
技术与设计1
选修家政与生活技术
艺术
音乐
音乐鉴赏
歌唱、演奏、音乐与戏剧表演
在其他模块中至少选择开设1个模块
 
美术
美术
鉴赏
绘画、工艺
书法、设计
绘画、工艺、书法、设计
在其他模块中至少选择开设1个模块
 
体育
与健
体育与
健康
从6个运动技能系列中至少选择开设10个模块,并开设健康教育专题系列,其中在田径类项目、体操类项目和民族民间体育类项目系列中,要求学生在每个系列至少修满1学分,在健康教育专题系列修满1学分
综合
实践
活动
研究性学习活动
根据学校和学生实际,从自然、社会和学生生活中确定5个研究专题,其中高中年级、二年级各2个专题,三年级1个
社区
服务
社会
实践
根据学校所在地区和学生实际,开展了解社区、服务社区和参加社区建设等活动
根据学校和学生实际,确定活动内容,如学工学农、公益活动、军训、勤工俭学、学校社团等
学校课程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自主开发和安排教学内容
2. 民族高中三学年课程内容安排建议如下: 
学习
领域
科 目
高一 年 级
高二 年 级
高三 年 级
上学期
下学期
上学期
下学期
上学期
下学期
语言
与文
藏语文
语文1
语文2
语文3
语文4
语文5
选修1
选修2
选修3
蒙语文
语文1
语文2
语文3
语文4
 
汉语
汉语1
汉语2
汉语3
汉语4
汉语5
英语
英语1~2
英语3~4
英语5~6
英语7~8
从选修系列I和系列II中至少选择开设2个模块
(可以选修系列II模块补充)
数学
数学
数学1~2
数学3~4
数学5,文科方向选修1-1、理科方向选修2-1
文科方向:选修1-2和系列4中2个专题;理科方向:选修2-2、2-3
文科倾向:建议学校从系列3中开设两个专题;理科方向:从系列4中至少选择开设4个专题
人文
与社
思想
政治
思想政治1
思想政治2
思想政治3
思想政治4
文科倾向:思想政治选修经济学常识、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2个模块历史选修(二)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和(三)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2个模块地理选修5自然灾害与防治和选修6 环境保护2个选修模块
历史
历史(I)
历史(II)
历史(III)
选修(一)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地理
地理1
地理2
地理3
选修3
旅游地理
科学
物理
物理1
物理2
从选修1-1、2-1、3-1中至少选择开设1个模块
从选修1-2、2-2、3-2中至少选择开设1个模块
理科倾向选修:从物理2-3、3-3、3-4、3-5 中至少选择开设2个模块;
化学
化学
必修1
化学必修2
文科倾向:选修1
理科方向:
选修4
理科方向:
选修5
理科倾向:选修1
生物
生物
必修1
生物
必修2
生物必修3
理科倾向:
选修1
理科倾向:
选修3
技术
信息
技术
信息技术基础
从选修模块中至少选择开设1个模块(选修2)
有条件的学校从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其他选修模块中可选择开设1个模块
通用
技术
技术与设计1
选修家政与生活技术
艺术
音乐
音乐鉴赏
歌唱、演奏、音乐与戏剧表演
在其他模块中至少选择开设1个模块
美术
美术鉴赏
绘画、工艺
书法、设计
绘画、工艺、书法、设计
在其他模块中至少选择开设1个模块
体育
与健
体育与
健康
从6个运动技能系列中至少选择开设10个模块,并开设健康教专题系列,其中在田径类项目、体操类项目和民族民间体育类项目系列中,要求学生在每个系列至少修满1学分,在健康教育专题系列修满1学分
综合
实践
活动
研究性学习活动
根据学校和学生实际,从自然、社会和学生生活中确定5个研专题,其中高中一年级、二年级各2个专题,三年级1个专题
社区服务社会
实践
根据学校所在地区和学生实际,开展了解社区、服务社区和加社区建设等活动
根据学校和学生实际,确定活动内容,如学工学农、公益动、军训、勤工俭学、学校社团等
学校课程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自主开发和安排教学内容
说明:普通民族高中的民族语文和汉语均使用五省区藏文协作教材和蒙教版教材。
  四、课程实施与管理
  (一)学校课程设置和教学要依据本意见实施。在总体上执行统一的课程教学计划基础上,鼓励学校创造性地实施国家课程,因地制宜开发和实施学校课程。学校根据需要可对课程安排、教学内容及进度进行适当调整,但必须提供三年课程实施计划,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学校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课程和学时。
  (二)学校要为课程的实施创造条件。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符合普通高中新课程要求的一系列教育教学制度。要配齐各科目师资,安排好选修课程所需的师资、教室和教学设备。要建设信息技术专用教室和通用技术实验室,配备相关的教学设施。学校要有若干处固定和非固定的社会实践基地。
  (三)高中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可从高一下学期逐步开设选修课程。有条件的学校一般应开设60%以上的选修模块,其他学校应当至少能够开设40%以上的选修模块。原则上30名以上学生选择的课程学校必须开设。
  (四)为学生自主选课提供科学指导。学校要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建立行之有效的校内选课指导制度,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学校应编制课程设置说明和选课指导手册,并在选课前及时提供给学生。班主任和学科教师有指导学生选课的责任,要与学生建立相对固定而长久的联系,为学生形成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提供指导和帮助。学校要引导家长正确对待和帮助学生选课。学校要鼓励学生在感兴趣、有潜能的方面,选修更多的模块,使学生实现有个性的发展。各级教研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选课工作的指导。
  (五)要尊重和保障学生通过选择课程实现选择发展方向和发展水平的权利,在保持行政班级不变的基础上实行走班教学。从2010年入学的新生开始,在高一年级末以前不得组织学生分科。
  (六)认真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统筹管理,全面协调学校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的实施。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对学生开展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建立电子档案,加强研究、交流和评估。
  (七)学校应加强课程教学资源建设,充分挖掘并有效利用校内现有课程资源。同时,通过加强校际之间以及学校与社区的合作,实现课程资源的共享。学校课程资源的开发要联系实际,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要积极利用和开发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课程资源,建立广泛而有效的课程资源网络。
  (八)学校应建立和不断完善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鼓励和引导教师参与学校课程建设,针对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开展教学研究,创造性地实施课程。学校应与教研部门、高等院校等建立联系,主动开展专业咨询,合作开展课程教学研究和教师培训。
  五、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依据课程标准,全面落实课程目标。教师要认真学习、深入研究课程标准,准确把握课程的性质、基本理念和设计思路,明确课程对教学实施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教学观念。要充分认识高中课程的选择性要求和学分制管理特点,满足学生对课程多样性、个性化的选择需求。教学时要着眼于模块或专题的整体设计,有机整合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维目标,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融入教学实践。
  (二)尊重教学规律,开展教育教学创新。既要继承传统教学中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符合教育教学规律的教学方式,坚持教学常规,也要根据新课程精神,不断创新教学方法,转变学生学习方式。教师要特别注意做好备课、上课、课后反思三个环节的工作,借鉴、融合各派教学理论,与同伴、专家开展合作研究,不断探索提高教学效率的途径。
  (三)尊重学生差异,为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奠定不同基础。一方面要努力提升所有学生的共同基础,同时要承认、尊重学生发展存在的差异性和独特性,尽可能挖掘每个学生的潜能,发挥每个学生的特长,让每个学生获得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教学中要增强教学预设的针对性和活动任务的选择性、灵活性。
  (四)转变教师角色,建立民主平等的新型师生关系。教师要成为学生知识建构的促进者,创造性思维的启迪者,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引导者和合作者。教学中要促进师生平等交流与对话,启发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过程。师生之间要互尊互信、理解宽容,教学相长。
  (五)转变教学方式,不断提高教学效率。要认真研究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组织实施策略和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要开设好技术课程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实验课,创造性地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学要面向学生、面向社会、面向生活,贴近学生的现实生活世界,关注学生的直接经验。
  (六)改进教学手段,逐步实现教学形式、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多样化和现代化。教师要努力掌握并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积极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有机整合;要了解各种教学媒体和手段的特点,根据具体的教学任务,选择合适的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媒体,提高教学质量。
  六、考试与评价
  (一)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安排是考试与评价的基础。本课程设置与教学意见依据国家《课程方案》与各学科课程标准编制,是对普通高中教学工作管理与评价的基础,是学分认定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命题的基本依据。
  (二)建立发展性评价制度。学校要实行学生选课、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应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档案,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要加强对学生选课、作业和作品展示、实践活动、标志性成果等过程性资料的积累,通过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发展性评价。学分的认定要基于学生平时选课、学习成绩和模块考试成绩,同时参照有关规定满足修习的学时数。
  (三)规范日常考试行为。学生学业成绩考试应注重测试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查学生实践和探究的能力。日常考试实行无分数评价。学校、班级不得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不得按学业成绩排列学生名次。
  (四)做好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学业水平考试是决定普通高中学生是否具备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学业水平考试范围以必修课程为主,逐步开考选修课程内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实际考分和等第记录在普通高中学生发展评价报告和省学业水平考试计算机管理系统中。学校要高度重视学业水平考试工作,依据课程标准和《青海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纲要》,做好考试的准备和组织工作。要允许学生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五)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领导,逐步建立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保障制度和监督制约制度,保证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切实发挥通过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教育功能,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学生提供真实、有效的参考信息。
                                                                                                                                                                                        20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