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自治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年报制度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12-25   浏览次数:47
 
新教基办〔2012〕1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
 
“十二五”期间,是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时期。为全面了解各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督促各地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推进义务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新进展,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起在全区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年报制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年报制度的意义和目的
 
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年报制度是保证落实国家、自治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目标按期实现的有效措施,是促进各地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有序推进工作的重要工作方式。通过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年报制度,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为研究制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措施提供依据;督促各地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措施,努力解决本地工作存在的问题;同时激励各地互相学习借鉴,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工作主动性,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主要内容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年报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十二个方面:
(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制定情况;
 
(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
 
(三)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情况;
 
(四)义务教育阶段城镇教师到农村和薄弱学校支教情况;
 
(五)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情况;
 
(六)农村寄宿制学校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情况;
 
(七)乡镇中小学教师基层补贴落实情况;
 
(八)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控制情况;
 
(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情况;
 
(十)特殊教育发展情况;
 
(十一)国家课程开设情况;
 
(十二)初中学校教学质量分析比较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年报制度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常规工作之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每年对本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年报制度所要求的内容全面了解、认真统计、按时上报。各地、州、市每年上报内容包括:(1)本地、州、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有关政策、制度、规定;(2)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展情况的书面材料;(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展情况综合报表》(数据汇总至县)(见附件),报表中有关数据要与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年报相一致。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年报制度采取逐级上报的方式进行。每年秋季新学年开学后,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要求认真总结本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填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综合报表,各地、州、市教育局于每年10月10日左右开始对所辖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报表进行汇总,于每年10月20日前将本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总结及报表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版报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综合报表可从新疆教育信息网下载http://www.xjedu.gov.cn)。
 
(三)自治区教育厅从2012年起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通报制度。主要依据各地、州、市年度报告有关内容及日常了解的工作情况,对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法规有力、工作进展较快、效果好的地、州、市、县(市、区)进行表彰,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对工作进度缓慢,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地、州、市、县(市、区)予以通报,并作为年度考核表彰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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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0一二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