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司函〔20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基础教育司201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附件:教育部基础教育司2018年工作要点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2018年2月23日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2018年工作要点
基本思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公平,发展素质教育,积极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努力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扎实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切实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基础教育。
一、抓党建、实德育、保方向
1.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指导中小学党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强广大中小学校长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责任感。推动各地各校深入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实施基层党建质量攻坚行动,进一步理顺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压实党建职能部门责任;研制《中小学党建工作标准》,促进中小学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紧密结合;举办中小学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和网络培训,切实提高中小学党建工作水平。
2.做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举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省级骨干培训班,建设中小学德育示范区,统筹德育各方面工作,推动将《指南》落细落实、常态开展。推广一批校园文化建设优秀工作案例。研究制订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工作规程和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估标准。制定印发加强中小学影视教育的意见。继续组织“开学第一课”“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圆梦蒲公英”等教育活动。
3.大力推进校外教育。落实《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指导各地开展好综合实践活动。督促各地加快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继续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校外教育事业发展项目,印发校外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开展项目绩效考核。继续开展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遴选命名工作,推荐一批研学实践典型线路和活动课程,建立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网站。
二、抓攻坚、补短板、促公平
4.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研究出台《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意见》,召开全国学前教育工作会,实施学前教育规范发展攻坚行动。推进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扩大普惠性资源,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
5.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施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攻坚行动,开展《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专项督导核查。大力推进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计划,基本消除义务教育阶段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意见,全面实施两类学校建设底部攻坚。建设学籍信息系统与国家人口库比对机制,强化控辍保学监测工作;推动辍学高发区(县)“一县一策”制订完成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实施精准控辍。
6.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深入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加快项目建设,完善督查通报机制,召开基础教育工程项目实施推进会。推动落实教育部同中西部十省份签订的《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备忘录》,扩大教育资源,加快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建立对各省(区、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动态监测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完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普通高中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支持力度。
7.办好特殊教育。全面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落实“一人一案”,提升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印发《关于加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指导意见》。督促30万人口以上县(市)独立设置特教学校。推动以区(县)为单位加快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
三、抓改革、强内涵、提质量
8.促进幼儿园科学保教。印发《幼儿园玩教具图书配备指南》,指导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创设丰富适宜的游戏环境。开展防止和纠正“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开展第七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广泛征集优质游戏化课程资源,组织编写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生活特色的绘本,支持幼儿园开展丰富适宜的教育活动,切实提高科学保教能力。
9.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制定《关于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召开全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会。组织开展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奖评选,建立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建立国家基础教育教学专家指导委员会,完善教研工作体系,加强教育教学工作指导。继续支持开展西部教学支持计划。制订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意见,并组织开展国家级示范培训和全员培训。组织好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统编三科教材统一使用培训工作。
10.深化中高考改革。深入研究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对普通高中带来的重要影响,积极参与做好已进入试点省份指导工作。指导拟进入高考改革省份做好条件评估工作。适应新高考改革,制定《关于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建立地方中考改革动态跟踪机制,开展学业水平考试试题评估工作,提高命题水平。举办考试评价改革培训班,总结交流各地在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等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
11.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加强基础教育信息化顶层设计,制定基础教育信息化融合应用提升计划,更好服务师生和教育管理工作。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数字资源全覆盖项目;深化“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推动优秀成果知识点系统化、全覆盖;遴选推广基础教育信息化典型区域、学校案例和优秀课例。启动“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型教学模式”试点工作。建设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系统二期,提升学籍数据质量,强化数据应用,发挥学籍系统在招生入学、控辍保学、消除大班额、特殊教育学生管理等工作中的作用。完善学前教育学籍信息系统。
12.加强基础教育装备工作。适应中小学课程改革和提高质量要求,组织研制装备标准建设规划,健全中小学装备配备标准和质量标准体系。强化装备应用工作,继续开展实验教学说课活动。出台《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指导研制中小学图书馆推荐书目,开展中小学图书馆馆藏图书适应性调研,推动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小学生阅读活动。
13.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推动各地各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一校一案、对标研判、依标整改、逐项达标,从学生管理、教师管理、学校环境等方面,整体提升学校管理水平。以实施《标准》为抓手,设立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统筹推进基础教育各方面工作,探索基础教育促进公平、提高质量、规范管理新路径。
四、抓治理、促规范、树形象
14.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坚持标本兼治、内外联动、堵疏结合、积极稳妥,在部署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出台《关于促进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意见》,对管理体制、设置标准、负面清单、监督管理等提出明确意见,并结合深化中小学教学改革和课后服务工作,加快构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的长效机制。
15.规范竞赛表彰等活动。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印发《关于规范管理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的公告》,完善管理权限、重新登记核准、严格活动组织、强化日常监管、约束结果使用、推动社会共治,严控和减少此类活动,切实减轻学生、家长和学校负担,维护良好育人环境和秩序。
16.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召开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会议。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切实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行为,秋季开学后组织开展招生入学工作专项检查。进一步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优化简化随迁子女入学程序要求,进一步健全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体系。
17.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抓住安全日等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利用多种渠道,加强关爱生命、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国家安全、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止学生网络沉迷、防灾减灾、禁毒等方面教育,推动中小学上好安全教育课程,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师生防范风险意识和安全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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