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基础教育司201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附件:教育部基础教育司2019年工作要点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2019年3月8日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2019年工作要点
基本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党对基础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深入推进教育公平,着力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发展素质教育,攻坚克难、狠抓落实、防范风险,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办好特殊教育,加强教学装备和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切实提高基础教育育人质量。
一、抓党建、实德育,坚持基础教育正确方向
1.加强党对中小学的全面领导。会同中央有关部门研究完善中小学领导体制,制定《中小学党建工作规范化基本要求》。继续举办中小学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和网络培训班,加强网络培训资源建设,不断提高中小学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2.增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实效。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推动“一校一案”,普遍建立完善德育工作实施方案。举办省级德育骨干培训班,推动各地层层开展培训。深入推进文明校园创建,重点加强乡村学校文化建设。制订心理辅导指导手册,开展心理辅导教师示范培训,加强专业指导。落实中小学影视教育工作意见,推动学校以多种形式定期开展观影活动,举办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电影周。继续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校外教育事业发展项目,加强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课程资源和服务平台建设,遴选推广典型线路。继续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圆梦蒲公英”等活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能力。
3.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落实《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和劳动教育大纲,统筹家务劳动、校内劳动、校外劳动,推动每所学校充分利用校内外劳动场所,创新劳动途径,确保劳动教育课时,充分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召开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座谈会,交流推广各地典型经验,推动将劳动教育纳入学生成长档案和综合素质评价。
二、保基本、促公平,提高基础教育发展水平
4.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推动各省出台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地完善小区配套园建设移交与管理使用、公办园生均拨款制度与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扶持等方面政策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小区配套园治理和民办园过度逐利行为治理。推动各地继续实施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配合有关司局加快制订学前教育法。
5.提高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全面了解各地贯彻落实国发〔2016〕40号文件及相关配套文件情况,探索建立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监测体系。认真落实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任务,召开全国农村学校建设暨控辍保学工作会议,推动各省对农村学校布局调整情况进行自查并做好布局规划备案,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标准,加强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健全学籍系统与国家人口库比对核查机制,做好辍学高发区重点监测工作,与部分任务较重省份签订控辍保学工作责任书,推动“一县一策”实施精准控辍。重点依托寄宿制学校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持续推进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严控起始年级大班额。
6.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落实《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和省部签署的备忘录,继续实施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加大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实施力度,推动中西部省份提高普及水平。部署实施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配合有关司局推动各省(区、市)健全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完善教师补充与激励机制。会同有关司局组织开展普及攻坚专项督导检查。制订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实施办法。
7.办好特殊教育。深入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数据核对机制,落实好“一人一案”入学安置工作。制订《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落实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深化特殊教育教学改革。
三、强内涵、提质量,提升基础教育育人水平
8.提升科学保教水平。出台幼儿园玩教具和图书配备指南,研制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制订“幼小衔接”指导意见。遴选征集并推广一批优秀游戏活动案例。深入推进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办好2019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9.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出台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召开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举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专题培训班。制订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实施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计划。稳步推进普通高中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启动实验区建设,组织开展国家统编三科教材示范培训,推动地方开展各学科教材全员培训。
10.推进评价机制改革。会同有关司局开展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研究。分区域、分学科开展中考命题评估工作,制订推进中考命题改革的意见,召开深化中考改革工作会议,推动考试内容改革、提高命题质量,指导各地有序扩大招生录取综合改革试点。组织开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研究。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健全学生发展指导机制。深入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推动中小学普遍开展对标研判、依标整改。
11.提升基础教育信息化水平。广泛汇聚各类优质教育资源,推动建立覆盖义务教育各年级各学科的数字教育平台。完成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二期建设,加强使用培训,提高数据质量。完善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遴选推广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案例和优秀成果,推进“基于学生核心素养培养融合信息技术的教学方式”实验工作,继续实施“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加强面向中小学的在线教育和数字资源审查监管机制研究,清理规范有害APP。
12.加强基础教育装备工作。研制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指导意见,继续开展实验教学说课活动。加强基础教育装备标准体系建设,颁布高中理科和小学科学教学装备配置标准。研制中小学生分级阅读指导书目,推动中小学生积极开展阅读活动。继续做好《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遴选推荐工作,开展中小学图书馆馆配图书审查清理工作。
四、抓规范、广宣传,营造基础教育良好社会氛围
13.深化中小学“减负”工作。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全面督查,召开全国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会议,总结专项治理经验,巩固治理成果,加强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推动落实《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减负三十条)。进一步做好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认定工作,严格规范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全面深入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切实提高课后服务水平。
14.完善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认真总结中小学招生入学改革经验,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和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加强对重点大城市随迁子女入学情况调研评估,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15.激发中小学校办学活力。加强中小学现代学校制度研究,制订落实中小学自主权激发办学活力的意见,依法保障学校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聘用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管理使用学校经费等权利。认真清理、严格控制面向中小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活动,促进校长教师安心静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16.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组织有关专家、会同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开展家庭教育主题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和科学教育理念,推广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引导家长重视家庭教育,树立正确育儿观念。推广交流各地家庭教育典型经验,研究制定家庭教育家长、学校指导手册,切实增强家庭教育指导的针对性、有效性,强化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密切家校合作,营造协同育人良好环境。